燕鸣评论•直播平台“越界”须严惩不贷

 2017-03-15 16:36   

  2月17日晚,号称拥有海量美女、主播福利天天有的“夜魅社区”已无法登录,其因被举报直播表演中含有淫秽色情等违禁内容,后经执法机关查实该直播平台多名主播在从事网络直播表演中含有淫秽、色情等禁止内容,涉案金额巨大,被依法责令关闭。据了解,这是本市因涉黄关闭的首个网络直播平台。

  直播平台涉黄,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诸如“嘿秀”、斗鱼、YY等直播平台曾多次被媒体曝光存在“涉黄”问题,对此,2016年2月至4月,针对网络直播平台的“低俗”乱象,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协调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部门,部署开展了网络直播平台专项整治,查办了一批网络直播平台违法违规案件。但是,等风头一过,一些直播平台就继续“放任”一些主播“无节操、无底线”的进行直播,甚至随着一些直播平台被关闭,其他直播平台还顺势“挖人”,继续扩大规模。今年1月,北京市网信办会同市公安局等部门约谈了blued直播、UP直播主要负责人,依法查处两直播网站未经批准为境外表演者开通表演频道、传播低俗庸俗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此外,随着涉黄直播平台的发展,除了一些成年人不断“打赏”外,涉黄直播观众出现向低龄化发展的趋势,这些也成为很多家长关注、焦虑的问题。

  当前,直播平台屡屡“越界”的症结主要有:

  一是违法边界模糊,比如一些女主播习惯于依靠穿的少、露得多、做各种夸张动作吸引网民,而这些行为是否违法还存在一定争议。因此,一些主播就习惯于利用这一“漏洞”去“打擦边球”,甚至有一些风月女都加入主播队伍来吸金,造成网络主播队伍的“鱼龙混杂”。

  二是违法成本低。当前,作为文化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在打击网络直播平台涉黄等问题上,主要适用于行政处罚手段,以的斗鱼直播“造人事件”为例,两度共计被主管部门罚款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74万元,这对于服务器成本一个月就上千万的直播平台来说,如此违法成本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三是违法收益大。对于直播平台和主播来说,利用“越界”行为来获取关注、提供下载、获得“打赏”等带来的收益是十分吸引人的,也正是这种诱人的收益才令一些主播、平台在涉黄等问题上才敢屡屡以身试法、不断“越界”。

  2016底,文化部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要求直播平台应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主播也必须实名认证,同时还对直播内容作出了禁止性规定。但是,要确保网络直播内容的合法合规、推动网络表演健康发展,我们还需要主管部门能够出台更为严格的惩罚性规定,对于涉黄网络平台和主播根据其“越界”行为产生的影响等分别建立不同等级“黑名单”制度,依次给予警告、封号、关停及惩罚性罚款等处罚,大幅提高惩罚力度。同时我们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网络主播这一新生事物来说,唯有根据其网络特征、发展变化不断完善相应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对其进行管理,更有力的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打击,进而提高网络直播违法者及平台的违法成本。相信通过提高处罚力度、提升违法成本,才会让直播平台和主播不敢、不能“越界”,才会让网络直播逐步走向正规、实现健康发展。因此,对网络直播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惩处既是毫无争议的现实需要,更是维护净化网络环境的不二之选。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评论处供稿,编辑关琦)